一、等级认定机构职责
按照四川省人社厅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要求,本机构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管理工作。
(一)贯彻国家、四川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办法,制定评价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和实施办法。
(二)考场设备设施维护、使用和管理,组建和管理考点。
(三)聘任、使用和管理考评人员、内部质量督导人员。
(四)建设、开发、维护、使用和管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题库。
(五)制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计划,在备案职业(工种)和技能等级范围内,组织实施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六)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质量督导和考点评估。
(七)按规定管理、印制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八)按有关规定收费和管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经费。
(九)负责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数据统计上报。
(十)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研究、咨询和服务工作。
二、备案机构法人职责
(一)贯彻国家、四川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有关政策,制定技能人员成长激励政策。
(二)分管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负责重大事项的决策权。
(三)营造机构质量意识价值观,制定并颁布技能等级认定总体质量方针。
(四)创造必要的物质、技术条件,合理配置资源,确保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部门正常开展评价工作。
(五)设置管理岗位和制定岗位职责,决定备案机构管理层领导聘任。
(六)主持重大质量问题的解决和措施改进,确保技能人才评价质量。
(七)负责主持相关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掌握本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开展情况。
三、等级认定机构主任职责
(一)贯彻国家、四川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办法。作好相关人员政治思想工作。
(二)负责相关管理人员的聘任、考核、奖惩,抓好人员的思想道德、作风纪律、业务技能、评价质量等方面教育学习,提高技能等级认定质量管理效能。
(三)全面负责评价机构工作,统筹规划本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四)负责本机构质量管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及质量管控措施,加强基础建设。
(五)负责制定本机构职业经等级认定年度工作计划。
(六)负责对本机构各岗位工作的定期检查,掌握工作进度。
(七)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八)负责本机构工作人员业绩评价,对各部门在管理工作中请示的重要问题做出判断或决定。
四、考务及信息管理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四川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办法。
(二)认证执行质量检查和质量督导要求,确保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质量。
(三)负责制定、执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组织报名与审核工作。
(五)负责组织理论考试阅卷工作。
(六)负责考场编排和验收、实操考核成绩汇总等工作。
(七)负责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组织与管理工作,确保认定过程符合规定。
(八)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务管理系统、在线考试平台。
(九)负责机构内相关信息化系统应用的人员、考评人员、内部质量督导人员、专家队伍的资格审查、培训、使用和管理。
(十)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过程的质量检查和督导。
(十一)负责建立技能人才评价基础数据库,与上级管理部门作好对接,按要求作好数据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
(十二)负责系统信息、数据存档管理及保密工作,定期做好数据备份。
(十三)负责机构各类信息化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定期升级杀毒软件,确保考务系统安全、平稳的运转。
(十四)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题库管理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四川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办法。
(二)认真执行质量检查和质量督导要求,确保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质量。
(三)负责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分职业(工种)开展命题研究。
(四)负责题库建设、开发、编制、审定、入库、使用、维护及修订工作。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所需试卷,一律从题库中抽取。
(五)负责试卷制卷、印刷、封装和保管工作。
(六)负责题库保密和管理工作,未经授权,不得转让、复制、拷贝、泄露、发布、出版题库资料。
六、综合管理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四川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办法。
(二)认真执行质量检查和质量督导要求,确保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质量。
(三)负责文件、报告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及各类文件、材料和职业技能等级有关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按照编码规则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五)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印章的管理工作,建立证书申领、核发、销毁、补发和余存台账,确保每本证书可溯源。
(六)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数据上传、年度统计工作。
(七)负责各部门任务分解及完成情况的检查、协调、审核。
(八)负责与上级部门或服务对象的联系沟通。
(九)接受上级部门业务指导,组织实施并进行内部协调。
(十)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宣传。
(十一)负责受理投诉举报,调查核实及处理。
(十二)负责安全、保卫、保密和人事管理。
(十三)负责职业技能认定工作考点的设立、管理、审验。
(十四)按等级认定机构财务制度相关规定收费和管理经费使用。
(十五)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证书管理岗位职责
(一)为确保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作、申领、发放、补发等过程的有效控制,对等级认定证书管理各环节做出规定,并加以严格控制。
(二)按照人社部相关文件要求,确保证书的质量,负责评价机构内部所需空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制作。
(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般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五个等级。评价机构可根据自身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立更加细化等级设立,如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等,并核发相应证书。
(四)空白证书发放和管理,规范有序,要对证书数量进行清点确认、登记、入库、发放、销毁等做好记录,做到各环节可追溯。
(五)根据考评认定结果,完成打印、盖章、验印等制证工作,按合格者人员花名册核发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做好发放记录。
(六)证书遗失补办的,则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评价机构考务管理部门认真核实数据库数据后,按规定补发证书。
(七)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擅自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