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健康管理师协会第三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22-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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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级认定机构职责

按照四川省人社厅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要求,本机构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管理工作。

(一)贯彻国家、四川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办法,制定评价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和实施办法。

(二)考场设备设施维护、使用和管理,组建和管理考点。

(三)聘任、使用和管理考评人员、内部质量督导人员。

(四)建设、开发、维护、使用和管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题库。

(五)制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计划,在备案职业(工种)和技能等级范围内,组织实施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六)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质量督导和考点评估。

(七)按规定管理、印制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八)按有关规定收费和管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经费。

(九)负责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数据统计上报。

(十)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研究、咨询和服务工作。

二、备案机构法人职责

(一)贯彻国家、四川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有关政策,制定技能人员成长激励政策。

(二)分管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负责重大事项的决策权。

(三)营造机构质量意识价值观,制定并颁布技能等级认定总体质量方针。

(四)创造必要的物质、技术条件,合理配置资源,确保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部门正常开展评价工作。

(五)设置管理岗位和制定岗位职责,决定备案机构管理层领导聘任。

(六)主持重大质量问题的解决和措施改进,确保技能人才评价质量。

(七)负责主持相关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掌握本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开展情况。

三、等级认定机构主任职责

(一)贯彻国家、四川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办法。作好相关人员政治思想工作。

(二)负责相关管理人员的聘任、考核、奖惩,抓好人员的思想道德、作风纪律、业务技能、评价质量等方面教育学习,提高技能等级认定质量管理效能。

(三)全面负责评价机构工作,统筹规划本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四)负责本机构质量管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及质量管控措施,加强基础建设。

(五)负责制定本机构职业经等级认定年度工作计划。

(六)负责对本机构各岗位工作的定期检查,掌握工作进度。

(七)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八)负责本机构工作人员业绩评价,对各部门在管理工作中请示的重要问题做出判断或决定。

四、考务及信息管理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四川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办法。

   (二)认证执行质量检查和质量督导要求,确保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质量。

   (三)负责制定、执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组织报名与审核工作。

(五)负责组织理论考试阅卷工作。

(六)负责考场编排和验收、实操考核成绩汇总等工作。

(七)负责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组织与管理工作,确保认定过程符合规定。

(八)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务管理系统、在线考试平台。

(九)负责机构内相关信息化系统应用的人员、考评人员、内部质量督导人员、专家队伍的资格审查、培训、使用和管理。

(十)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过程的质量检查和督导。

(十一)负责建立技能人才评价基础数据库,与上级管理部门作好对接,按要求作好数据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

(十二)负责系统信息、数据存档管理及保密工作,定期做好数据备份。

(十三)负责机构各类信息化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定期升级杀毒软件,确保考务系统安全、平稳的运转。

(十四)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题库管理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四川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办法。

    (二)认真执行质量检查和质量督导要求,确保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质量。

    (三)负责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分职业(工种)开展命题研究。

    (四)负责题库建设、开发、编制、审定、入库、使用、维护及修订工作。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所需试卷,一律从题库中抽取。

    (五)负责试卷制卷、印刷、封装和保管工作。

    (六)负责题库保密和管理工作,未经授权,不得转让、复制、拷贝、泄露、发布、出版题库资料。

六、综合管理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四川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办法。

(二)认真执行质量检查和质量督导要求,确保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质量。

(三)负责文件、报告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及各类文件、材料和职业技能等级有关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按照编码规则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五)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印章的管理工作,建立证书申领、核发、销毁、补发和余存台账,确保每本证书可溯源。

(六)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数据上传、年度统计工作。

(七)负责各部门任务分解及完成情况的检查、协调、审核。

(八)负责与上级部门或服务对象的联系沟通。

(九)接受上级部门业务指导,组织实施并进行内部协调。

(十)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宣传。

(十一)负责受理投诉举报,调查核实及处理。

(十二)负责安全、保卫、保密和人事管理。

(十三)负责职业技能认定工作考点的设立、管理、审验。

(十四)按等级认定机构财务制度相关规定收费和管理经费使用。

(十五)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证书管理岗位职责

    (一)为确保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作、申领、发放、补发等过程的有效控制,对等级认定证书管理各环节做出规定,并加以严格控制。

(二)按照人社部相关文件要求,确保证书的质量,负责评价机构内部所需空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制作。

(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般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五个等级。评价机构可根据自身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立更加细化等级设立,如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等,并核发相应证书。

(四)空白证书发放和管理,规范有序,要对证书数量进行清点确认、登记、入库、发放、销毁等做好记录,做到各环节可追溯。

(五)根据考评认定结果,完成打印、盖章、验印等制证工作,按合格者人员花名册核发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做好发放记录。

(六)证书遗失补办的,则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评价机构考务管理部门认真核实数据库数据后,按规定补发证书。

(七)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擅自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